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关于调整充实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11-11 09:30:53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关于调整充实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泉建质协〔2017〕27号 为了充分发挥协会技术咨询、技术论证、业务培训和专业评审等服务职能,发挥专家的积极作用,广聚建设领域专业人才,充分发挥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的作用,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经研究拟对原协会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专家库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设质量管理组、施工安全组、QC组、建筑设备安装组、建筑机械组、建筑监理组、建筑检测组和市政综合组。 二、专家库的专业类别 (一)质量管理组:建筑施工和质量监督专业类; (二)施工安全组:建筑结构、建筑施工和岩土工程类; (三)QC组:建筑施工各相关专业; (四)建筑设备安装组: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和暖通专业类; (五)建筑机械组:建筑机械和机械工程专业类; (六)建筑监理组:建筑施工各相关专业类; (七)建筑检测组: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类; (八)市政综合组:桥梁工程、道桥、电力和水利专业类。 三、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熟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承担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作; (三)年龄宜为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四、专家入选专家库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高级职称5年以上(含5年),并具有1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会员单位的质量技术主管领导和质量部门负责人,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有显著质量管理或质量活动业绩者; (三)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从事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能指导、评价企业QC小组活动并获得中级职称的骨干; (五)具有水电安装、机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10年(含)以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业绩特别优秀、实践经验特别丰富的,专业技术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及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聘任的在泉专家亦为本协会专家库专家。 六、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填好推荐表及电子文档,于2017年9月30日前寄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市区人才大厦八楼 邮编:362000 电话: 0595-22152019 Email:1990546851@qq.com 附件: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17年9月6日 |